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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借款预先扣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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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30 10: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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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六百七十条。

828.jpg

借款利息,
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微信图片_20201030100156.jpg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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