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695|回复: 0

维持死刑判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8-23 15:03: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成为长兴网会员,结交更多长兴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3a94-icqznha0946358.jpg

       8月23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辛海平故意杀人一案,裁定驳回辛海平上诉,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上诉人辛海平因怀疑在乘坐西安市302路公交车时被人恶意扎针,遂产生对302路公交车报复泄愤的恶念。同年6月22日下午3时38分许,辛海平携带剔骨刀乘上302路公交车。当车行驶至红光路西凹里村村口的铁路闸口时,辛海平持剔骨刀对车上人员进行砍杀,车内人员纷纷从门窗逃离。辛海平持续对从公交车上逃离乘客及过往群众进行砍杀。辛海平先后砍杀群众11人,致4人死亡,7人轻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辛海平为发泄私愤,持刀砍杀公交车上无辜乘客及沿途过路群众,致4人死亡,7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辛海平故意杀人犯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来源:华商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长兴海燕广告有限公司 ( 浙ICP备05002028号-1 ) 浙公网安备 33052202000101号

GMT+8, 2024-11-16 12:19 , Processed in 0.056181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