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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高质量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工作的要求,长兴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充分发挥普法责任单位合力,下乡进企,全力落实《条例》宣传工作,让《条例》宣传专业精准,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煤山司法所
5月27日,县政协社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综合执法局等14个部门在煤山镇购物中心广场开展了“法雨春风润长兴 走进基层 服务群众”送法下乡系列普法活动。
活动中,县司法局矫正执法大队就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向广大市民进行一一宣传,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解答。同时,普法志愿者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入店入企宣传,为大家送去必要的法律保障,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治意识,提升了企业管理人员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引导广大企业员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画册480余册,《条例》150余本,相关参与奖品90余份。取得了很好的预期效果。
太湖司法所
太湖司法所充分发挥结对村(社)法律顾问专业优势,联合入企宣条例、送体检。一是加强宣传《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围绕审批许可、融资制度、经营运行、招投标等内容做好详细解读,让企业吃下“定心丸”;二是开展法治体检,现场查看企业的合同、内控制度等资料,帮助企业查漏补缺,解答法律咨询18条,提供法律建议12条。
来源:长兴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