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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甘女友提出分手,与对方发生纠纷,冲动之下竟将对方的轿车损坏泄愤。7月1日,28岁的长兴男子朱力(化名)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长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6月17日早上7时许,在林城镇某村变电所门口,车主王丽(化名)准备取车,却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只见自己昨晚离开时还完好无损的汽车,现在右侧车灯破损,车门也有明显凹陷。王丽急忙向长兴县公安局林城派出所报了案。
“太过分了!这个疯子!一定是他干的!”见民警到场,王丽告知警方自己的怀疑对象是前男友朱力!
据了解,王丽和朱力此前系恋人关系,因感情纠纷产生矛盾,王丽提出分手。而朱力不同意,多次找到王丽要求复合,王丽不堪其扰,屡次拒绝。
6月16日晚,朱力又来找王丽,二人在王丽车上再次发生争执,王丽愤然离去,留下朱力一人在车上。
民警马上联系了朱力,而朱力也承认确是自己所为。原来,朱力深感和王丽恋爱期间,自己在金钱和感情上付出太多,遂产生了不平衡的矛盾心理,坚持不肯放手,而王丽坚决拒绝,事发当晚,两人又发生纠纷。
在王丽离开后,朱力越想越气,心烦意乱的他一怒之下,拼命用脚踢王丽的车,致使车辆车灯、车身等处毁损。后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近三千元。
朱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财物且属情节较重。目前,朱力已被长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来源:长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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