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485|回复: 0

驴打滚、羊羔息……别流口水,小心反被“它”吃了 | 民法典与百姓生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8-11 12:4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成为长兴网会员,结交更多长兴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Screenshot_20190829_182306.jpg
大耳窿、驴打滚、羊羔息、坐地抽,这些名词你听说过吗?它们都和高利贷相关,是高利贷的不同形式,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通过利滚利让借高利贷的人负债累累。
IMG_20200811_124059.jpg
还有多少人记得,2018年5月,一封女孩的遗书引爆全网,一家三口因不堪承受高利贷的重压而选择自杀,幸亏救援及时,才没有酿成人间悲剧。

高利贷危害如此之大,法律难道不管吗?当然不是。相关司法解释、规章中已有禁止性规定。今年5月28日,我国首部民法典表决通过,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

Screenshot_20200811_123834.jpg
“高利贷的社会危害性不言自明。它不仅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利于金融安全,而且由于高利贷发放者在催债过程中会采取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逼迫还债,造成人心恐慌,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朱光美表示,民法典对高利贷说“不”,体现了国家打击高利贷的鲜明态度,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

记者发现,虽然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但是却没有规定高利贷的认定标准,对利率计算等留出了解释和调整的空间。

对此,朱光美解释说:“利率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过程,要考虑市场价格、经济发展、社会改革等因素。利率不是恒定不变的,会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变化,相应地,高利贷的认定利率标准也随之发生变化。加之民法典具有概括性、原则性的特点,高利贷的认定标准则需要更有操作性的规则,因此民法典并没有规定高利贷的认定标准,这需要有关部门综合研究后确定。”

“高利贷的认定标准通常会通过司法解释来规定。”朱光美补充道,比如,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禁止高利放贷写入民法典,检察机关又该如何依法履职呢?朱光美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检察机关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高利放贷行为,应当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法院、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更大程度上凝聚合力,打击高利放贷行为,减少高利贷案件的发生。”



来源:长兴网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长兴海燕广告有限公司 ( 浙ICP备05002028号-1 ) 浙公网安备 33052202000101号

GMT+8, 2024-11-27 02:42 , Processed in 0.065485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