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并经有关部门同意,长兴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如下:
岗位职责
书记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工作等; 新媒体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工作。
招聘岗位
书记员(1):1名
书记员(2):1名
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长兴生源或具有长兴县常住户口(2020年8月17日前落户)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2002年8月17日至1989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1.书记员(1)岗位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专业要求:法学类
③性别:不限
2.书记员(2)岗位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专业要求:不限
③性别:不限
3.新媒体工作人员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专业要求: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动画、摄影、绘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工艺美术、数字媒体、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平面设计
③性别:不限
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
3.报名地址:长兴县人民法院609办公室(龙山街道齐山路998号)。咨询电话:0572—6227640
4.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现场填写);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④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若某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1.考试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2.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3人的,全部列为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将在长兴县人民法院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县雷博劳动保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法院现有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27640
县委编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来 源|长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