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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发布,明确如下从业禁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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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5 12:57: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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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重点提到以下几点内容:



1、教学、教研人员应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从事按照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2、校外培训机构从业者不得为,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



3、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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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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