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是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监督权威的重要保障,是推动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长兴县以依法、及时、有效为原则,建立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动态监督、整改协作、人大审议、结果公告5项工作联动机制和1项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创新构建审计整改“5+1”制度体系,并通过构建“三函一书”工作模式,实现审计整改管理闭环,增强审计监督效能。
长兴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蒋烈介绍说,此次发布是该县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的一项积极有益的探索,以整改成效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审计整改工作流程;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全链条的闭环街接;推动审计整改管理,更加注重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
随着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审计触角越来越广泛,审计整改正向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进。引入县两办、人大、纪检监察、组织部、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协同工作,使得监督机关有机贯通、相互协作,切实增强监督合力。长兴县审计局积极做好审计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总结提炼近年来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工作经验做法,对审计整改联动协同的工作保障、工作要求、结果公告等内容进行规范,积极推进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工作规范化。目前,长兴县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
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傅伟强说:“此次《规范》的发布,也是长兴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整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加大成果开发利用,深化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融合贯通协作,长兴县审计局在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强化人大监督对审计监督工作的支撑。“做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与审计监督的专业性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双向发力,优化经济监督。”
“我们立足权威高效,按照长兴县域实际情况把整个审计流程全部梳理了一遍,借助县两办、人大、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合力,构建优势互补的审计整改工作体系,对审计整改联动协同进行了规范,实现从单兵作战向联合作战转变。”蒋烈说,这也正是这份《规范》可以向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的关键所在,整个流程规范之后,各阶段、各部门的工作内容清晰可见,各方职责都有据可循。“为全省各县区的审计整改工作贡献长兴智慧,助推审计整改工作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