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近日办结一起非法销售茶烟案件,依法对经营者伍某销售混淆商品行为开出全省首张销售茶烟的罚单,没收违法茶烟,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一些号称新型替烟品的茶烟等类烟制品在市场上层出不穷,外包装五花八门。茶烟处在食品和烟草制品之间的“二不像”,是一种打着香烟名头牟取暴利的“三无”产品,也没有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
前期,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在开展类烟制品专项检查中,发现有消费者吸食外包装仿冒利群等热销卷烟品牌的茶烟产品。执法人员随即对该线索进行走访摸排,迅速锁定本地一小吃店,并第一时间对该店进行联合检查,发现店内在售的10多种茶烟外包装与正规烟草制品非常相似,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现场依法查扣待售的19个品种茶烟,共计279包。
“这些茶烟规格型号、颜色搭配、图案和文字等外包装标识与正品知名香烟十分相似,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这种茶烟与正品香烟存在特定联系,这种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混淆商品行为。”执法人员介绍。
那么,外形以假乱真的茶烟究竟是“茶”还是“烟”?执法人员说:“茶烟既不属于食品范畴,无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也不属于烟草制品,无法获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茶烟在生产过程中缺乏相应标准规范,监管方面也存在盲区。”县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能因饮茶对健康有益而偷换概念,消费者不要被这些长得相似的“三无”产品所蒙蔽。
来源: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