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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岗亭、打民警,疯狂的醉拳,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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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5 16:47: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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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左边看我一下拍个掌
在你右边画一道勾拳
在你脸上比划一个大口子
醉意正浓,借着酒劲
一套醉拳下来
民警怕skr啥

这不是一个段子
这是一个被酒精麻痹的惨痛教训

        日前,长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被告人酒后闹事,妨害人民警察正常执法并殴打人民警察的刑事案件。经过法庭审理,最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9年9月27日22时许,被告人袁某某酒后在长兴县雉城街道陆汇路与长州路交叉口无故损坏交通岗亭。群众报警后,长兴县公安局民警王某某带领协警叶某某、李某某赶至现场处警。在出警过程中,被告人袁某某手持钥匙击打民警王某某的脸部,经长兴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砸岗亭、打民警
如此惊人操作?
原来,都是酒精惹得祸!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袁某某当天因索要薪资遇阻心情郁闷,便超量酗酒。醉酒后,他又无故损坏交通岗亭玻璃,以此发泄不满情绪。待现场群众报警后,长兴县公安局民警王某某带领协警叶某某、李某某赶至现场出警。在民警现场执法过程中,被告人袁某某在被询问时突然再次损坏交通岗亭玻璃,并袭击民警王某某,致其脸部受伤;后经民警王某某与协警叶某某、李某某通力合作将被告人袁某控制住,并在制作好现场笔录后立即将因击打交通岗亭玻璃受伤的被告人袁某某送往医院救治。

        庭审过程中,因被告人袁某某系酒后闹事,其供述对当时事发现场的印象较为模糊,为全面展示案发现场事发经过,法庭现场播放了出警民警执法记录仪中记录的全案经过。


(协警出庭作证,证实案发经过)

      通过视频资料播放、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袁某某在法庭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向被其打伤的民警表示歉意。

虽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然而,本只是借酒浇愁,却不料酒劲上头,在酒精的刺激下,做出了让人追悔莫及的行为。被告人袁某某也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长兴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为维护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根据被告人袁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袁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官说: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与工作中,都会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当我们处事不顺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去解决,切不能随心所欲惹是生非。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当中,执法权利和人身权利不容受到侵犯。我们之所以有现在安定稳定的生活,和谐稳定的社会,人民警察在背后是付出了许多艰辛的。他们是在和平时代牺牲最多的人,不仅牺牲自己的时间,牺牲了对家庭的照顾,甚至是付出自己的生命,去维护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作为一名公民来说,认真配合人民警察的管理,配合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在依法执法过程中的指挥,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大家都要积极履行。

来源:长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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