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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校长儿子冒名工作11岁开始领国家工资”,官方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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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 15: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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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山东菏泽一校长之子被指伪造档案冒名参加工作,且11岁开始就领着国家工资”。对此,7月2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通报: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给予除名,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之父邱兆海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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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牡丹区应急管理局人员邱之豪冒名张健有关情况调查处理的通报

针对举报人反映牡丹区应急管理局人员邱之豪(冒名张健)“冒名顶替”一事,牡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牡丹区纪委监委、教体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举报人牡丹区林业局沙土林业站工作人员张健(身份证号码3729********0811)的人事档案,与被举报人邱之豪在牡丹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所使用的“张健”(身份证号码3729********2857)人事档案,均存放于牡丹区人社局档案室。经比对两套档案所填内容,除姓名相同外,所填写的学习、入伍、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信息完全不同,不存在冒用举报人档案的问题。但是,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档案存在伪造姓名、年龄、住址、简历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之父邱兆海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其子谋取人事利益,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给予除名;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调入时负有责任的时任牡丹区安监局局长李凡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为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时审核把关不严的牡丹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朱素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为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违规办理户口补录、迁移和姓名变更的原沙土派出所户籍民警高玉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7月2日


来源:牡丹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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