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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你我肌肤相亲,如今你将我碎尸万段|作者:苏小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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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7 17: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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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你我肌肤相亲,如今你将我碎尸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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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来女士被丈夫杀害一案,有几个细节我始终有些疑惑,并且细思极恐。

首先警察在接到报案后就展开了调查,来女士家中肯定是第一时间进行勘察的地方,后来还动用了警犬。

来女士的丈夫许某某将她杀害后,又进行分尸,肉被绞碎后冲进化粪池,尸骨目前不知所终。这绝对是一个大工程,从来女士被杀害的7月5日凌晨左右,到报案的7月6日傍晚19点左右,在这四十多个小时的时间里,许某某要完成分尸销尸等一系列行动,难度不小。

分尸时会产生血迹,用再多的水,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血腥味。现在侦破技术这样先进,在警察对来女士家中进行勘察时,竟然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没发现,许某某是怎样做到家中没有留下一点点血迹的?

血迹检验的技术已经很发达了,不再只用肉眼去检查,可用紫外线或鲁米诺发光试验,就是说虽然家中表面上看不到血迹,但用以上两者是可以检验出来的,一个成年人的总血量在4000~5000毫升,许某某碎尸手段之成熟和利落,竟然让现场没有留下一丝哪怕肉眼不可见的血迹,更不用说沾上血迹的毛发和身体组织了,这个男人是怎么做到的?

虽然说许某某是靠宰杀鸭子出身,那也没必要杀鸭子时用到这样的手段啊。

再说,警犬没有嗅到一丝血腥味,也有些令人惊奇。一般来说,狗的嗅觉是人类的1200倍,经过专业训练的警犬嗅觉会更加灵敏,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夸大了警犬的嗅觉能力,血液反复被清水冲洗,打开窗户通风,四五十个小时后是不是警犬就嗅不到了。

另外,汽油、酒精等化学物品会影响警犬对气味的判断,也许是许某某处理完尸体后在现场洒了大量类似84消毒液的东西,所以警犬才没嗅出来。

其次,如果说肉好处理的话,那么相比之下,骨头处理起来就麻烦得很了。总不能整根拿出去扔掉吧?通常得拆卸成小段才行,这样的话,处理起来肯定有声响,许某某是怎样做到的?

再次,肉可以绞碎冲掉,骨头和头才是最难处理的,既然在来女士家中没有找到,那说明肯定被许某某拿到外面扔了,并且不可能是一次扔,一次扔的时候,得装多大的垃圾袋啊,肯定是多次分散扔掉的。

整个小区的监控已经被反复查看了很多遍,如果许某某外出扔垃圾,并且是多次,肯定是会引起警方怀疑的,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许某某扔尸骨时,是通过小区里那条没有监控的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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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虽然这条暗道直达的地面出口也没有监控,如果许某某把尸骨扔到垃圾桶内,肯定会被小区其他地方的监控录到;如果他扔到小区外面的垃圾桶,也会被小区外面的监控录到,并且这样做更容易引起警方怀疑:小区明明有垃圾桶,许某某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到小区外扔垃圾呢?

如果他把尸骨扔在隐秘的地方呢?那警犬应该是嗅得出来的啊。

上面这些疑惑不是我在质疑警方,毕竟他们是非常专业的。至于微博上有些人说这是因为被社会舆论发酵警方才开始认真破案的,这纯粹扯蛋,警方破案可不像《法医秦明》那时光靠想象推理就行了,必须得有证据,因此我的疑惑来自于,许某某是怎么样做到在这么残忍的杀害方式中没留下一点蛛丝马迹的,而让他淡定地逍遥那么多天?

也许警方之前确实发现了,但为了稳住许某某而没有声张,直到在化粪池里发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有了确凿的证据,才将其控制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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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只能等杭州警方的通报了,总之,在这个案件里,我最想知道的,就是上面提到的几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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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根据这次案件说,再婚有风险,女人要慎重。

这就更扯了,起杀心的枕边人,可是不分头婚二婚的。之前上海朱晓东的杀妻藏尸案,就是头婚;泰国杀妻骗保案的主人公,也是头婚。要是根据“再婚有风险,女人需谨慎”的论断来说,好像头婚更有风险呢。

所以,以这种个例来判断二婚姻甚至婚危险,不成立。

成立的是,对于婚姻,不管头婚还是二婚,都应宁缺勿滥。

我看过一篇文章,我不知是否已经经过验证,说是来女士在离婚前就认识了许某某,许某某是租她的房子,许某某跟她借了一笔钱到上海开养鸭场,后来许某某离婚,也让来女士离婚,来女士跟前夫离婚后,到上海跟许某某一起开养鸭场。

我们不去推测他们二人究竟是在前一段婚姻续存期间就走到了一起还是怎样,总之这次事件最起码说明了一个道理:女人嫁人要嫁德。

从许某某先离婚后也要求来女士也离婚来看,这人明显就是德不够啊,别的不说,管女人借钱的男人,最让人瞧不上。

可是,他二人结婚后,是很恩爱的,来女士还高龄给许某某生了个女儿——当初你我肌肤相亲,谁又想到后来如此惨死在你的手下?

这样的问题,究竟怎样才能避免?

我真不知道,因为人啊,真的都是会变的。那么是不是在变之前也是有迹可循的?这就涉及到女人对男人的分辨与识别能力了。

反正搁我看来,如果不是亲人或同学,只要男人开口跟女人借钱,都不咋地。你是没有家人还是没有朋友了,还跟女人借钱。尤其是恋人关系,更不用说是情人关系了。

还有就是,我是主张婚前多恋爱的,除了那些玩弄感情以多睡几个异性为荣者之外,有过几段恋爱经历的人,很可能更知道自己想要的另一半是什么样的,相比于恋爱一次就结婚的,婚姻也可能会稳定一些。

以上都是我个人想法,基本都是瞎说,不喜勿喷。其实虽然我已人过不惑,其实也没正经谈过恋爱,我又不喜欢暧昧,所以感情经历并不多。

除了上面我很好奇的几个细节之外,我对这个事件的感受只有一个:许某某真是太狠了,再大的仇怨,又何至于将昔日肌肤相亲的枕边人用这样残忍的手段摧之,甚至完全不顾自己年纪尚幼的小女儿。

更何况也没有那么大的仇啊,居然下得去手,此时我竟然宁愿相信世上有鬼魂之说,那样,来女士就可以自己为自己报仇,以雪惨死之恨。

作者:苏小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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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人。东北女子客居江南。三观不错。五官更好。善养猫。善自拍。善买衣服。比年轻时更美丽。精神在云之上。眼睛在泥土之下。心在云与泥土之间。一切皆可用文字表达。愿你好。更愿我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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