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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娃开挖掘机15分钟过两条街,“熊家长”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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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 08:10: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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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心灵咖啡[爱心][ 于 2019-5-3 09:17 编辑

3岁娃开挖掘机15分钟过两条街,“熊家长”被拘!

  浙江缙云县闹市上演了惊险的一幕

     热闹的大街上,开来一辆挖掘机。驾驶室里坐着一个看上去还没有上幼儿园的小男孩,孩子熟练地操作着挖掘机的推进杆,挂着快慢挡,一个中年男子跟在挖掘机后面喊着:“减速,挂挡……”,在众人的指责和劝阻声中,中年男子让小男孩停下了挖掘机。此时,小男孩已经驾驶着挖掘机开过了两条街共100多米。据民警事后了解,其中一条街还是逆行行驶。

“驾驶员”小明(化名)刚满三周岁,跟在挖掘机后面的护驾男子朱某是小明的爸爸。目前,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的朱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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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闹着要驾驶挖掘机,爸爸称:“守着应该没问题”

        缙云县公安局壶镇中心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将挖掘机旁边“护驾”的男子朱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朱某承认,当天驾驶挖掘机的是自己的儿子。46岁的朱某平时经营挖掘机生意,家里有好几台挖掘机。

        三周岁的儿子小明平时经常接触挖掘机,对挖掘机特别有兴趣,而朱某也会教儿子挖掘机的操作方法。聪明的儿子很快就上手了,偶尔会上车操作开挖掘机玩。



当天早上6时许,朱某带儿子到工地,儿子闹着要开挖掘机,于是朱某便同意让儿子独自上去驾驶,并在边上步行陪同儿子一路开着挖掘机到马路上。“他是会开的,我想我在旁边守护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朱某说。

虎爸构成寻衅滋事被拘三日

民警对朱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朱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遂对朱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表示,明知有安全隐患仍放任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孩子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扰乱交通秩序,这也是寻衅滋事的一种。

        缙云县公安局壶镇中心派出所民警朱军魁称,未成年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往往对危险没有正确的判断能力,也不具备专业驾驶技能,如遇紧急情况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家长朋友们要引以为戒,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再做出类似的荒唐事来,以免伤人也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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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 08:20: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蓝翔技师学院 建议直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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