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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率先!长兴县检察院成立“春燕工作室”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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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3 14:1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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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兴县检察院联合长兴县司法局在长兴县社区矫正中心举行“春燕工作室”驻县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戴立新,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俞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屠晓景,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国华,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章春燕及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干警、社区矫正小组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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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上,县司法局副局长谢红星介绍了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珏介绍了《长兴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屠晓景,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国华代表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共同签发了《长兴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湖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戴立新和湖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俞栋共同为“春燕工作室”驻长兴县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揭牌并讲话。戴立新副检察长对长兴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春燕工作室”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的创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在全省也是首创,所以要求在下步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协同办理,依法监督、发挥实效,相互支持、实现共赢。俞栋副局长提出“春燕工作室”驻长兴县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且提出要行稳致远、持续推进,在“实”字上用心,“合”字上用力,“新”字上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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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戴立新和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俞栋为“春燕工作室”驻长兴县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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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屠晓景,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国华共同签发《长兴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文件“名片”


《长兴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主要从制度化建设、数字化管理、精细化矫正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质效化水平。


长兴县检察院以“春燕工作室”APP项目后续开发和推广应用为依托,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码,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探索数字化科学矫正和监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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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长兴县检察院将依托“春燕工作室”驻长兴县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无缝对接的良好平台,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与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的深度融合,从而共同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质效,促进矫正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建设平安长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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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兴检察发布、长兴县委政法委 长兴政法委平安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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