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397|回复: 0

保安猥亵两名女童,检查官建议从重处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9-20 16:2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成为长兴网会员,结交更多长兴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W020181203636654914052.jpg
央视网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获悉,发生在今年5月的北京某小学保安猥亵两名女童案,近日已被提起公诉,检察官建议对涉案保安从严惩处!

据了解,本案发生在北京某小学校园内,被告人在教室用嘴蹭被害人脸部、颈部,并将其中一名7岁女童带至另一间教室摸胸。该7岁被害人的母亲是涉事学校老师,被告人实施猥亵时,其正好来教室查看孩子的学习情况,发现孩子不在,就去走廊里喊孩子。孩子听见妈妈的喊声,就从教室里跑了出来,被告人则从教室的后门偷偷溜走。

据悉,被害人在案发后出现晚上不敢睡觉等恐慌情绪。检察机关在了解这一情况后,为被害人提供了心理救助和专业社工帮助,被害人的情绪得到缓解。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的被告人属于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其对年仅7岁女童实施性侵行为,应从严惩处。

针对办案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尤其是对保安的聘用、管理等方面问题,检察机关和学校进行了沟通交流,向学校送达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在涉及校园安全犯罪案件中,向涉案学校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的一项机制。


来源:央视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长兴海燕广告有限公司 ( 浙ICP备05002028号-1 ) 浙公网安备 33052202000101号

GMT+8, 2024-11-30 09:27 , Processed in 0.098878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