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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归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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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3 12: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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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828.jpg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二百七十四条。

小区内道路、绿地等,
属于业主共有。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微信图片_20200923123247.jpg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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