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070|回复: 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对法定最低刑责年龄作个别下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0-12 13: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成为长兴网会员,结交更多长兴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微信图片_202002211533405.jpg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有公众呼吁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有人表示应“恶意补足年龄”。在今天(10月12日)上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对此作出回应。

“对这一问题,大家的共识是应当管起来,既是矫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护受害人正当诉求和利益的需要。”臧铁伟表示,总体上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仍应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臧铁伟介绍,经会同有关方面反复研究,提请本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长兴海燕广告有限公司 ( 浙ICP备05002028号-1 ) 浙公网安备 33052202000101号

GMT+8, 2024-11-26 20:20 , Processed in 0.077346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