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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
长兴县2020年度知识产权政策资金申报
开始啦~
一、国内专利授权
1.奖励标准: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分别每件奖励0.3万元、0.05万元。
2.申报条件:
(1)县内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专利权真实有效,已按时缴纳年费;专利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多个专利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以第一专利权人为申报主体;
(3)发明专利5年内、实用新型专利3年内不得转让给县外非关联方。
3.申报材料:
(1)专利有关证书首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2)《2020年度XX企业专利授权清单汇总表》(扫描文末二维码)。
二、PCT国际专利申请
1.奖励标准:PCT国际专利申请每件奖励1万元。
2.申报条件:
(1)县内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PCT途径递交的国际专利申请;
(2)多个专利申请人共同申请的,第一申请人注册地在本县范围内;
(3)已按时缴纳国际申请费、检索费、优先权文件费等国际阶段费用;
(4)国家局和省局已纳入当年度PCT统计数据。
3.申报材料:
(1)PCT申请电子受理通知书或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
(2)相关官费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
1.奖励标准:按专利权质押比例放贷额的6‰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2.申报条件:
(1)企业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并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2)质押期间出质的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稳定,按时缴纳年费;
(3)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3.申报材料:
(1)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2)专利权质押合同复印件;
(3)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必须有体现质押合同号的条款);
(4)借款借据或回执或其他能证明实际放款的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
1.奖励标准: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给予3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取得国家标准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县内企业。
(2)企业已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含5件)或者有效专利总数20件以上(含20件),且发明专利5年内、实用新型专利3年内不得转让给县外非关联方。
3.申报材料: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中文复印件;
(2)已备案过的企业与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有效发明专利证书(5件)或专利证书(20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直接认定的示范(优势)企业、专利奖、专利导航项目或专利战略推进项目的企业
对(长政发〔2020〕2号)文件涉及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优势)企业,中国、省专利金奖、优秀奖,国家、省专利导航项目或专利战略推进项目等认定奖励类,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局、省局红头文件会同相关部门汇总后集中审核、直接认定。
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对采取虚报发票、重复申报、恶意转让发明专利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财政奖励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及后两年度奖励资格。
3.请各乡镇(街道、园区)协助通知辖区内有关企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做好所在辖区初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4.企业将所有材料报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初审后,一式一份报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县前街128号313办公室),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徐飞兵(6671237、13735193069) 王牧天(6671237、15005825588) 宋燕(6671250、13867259539)
查看《2020年企业授权专利清单汇总表》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来源:长兴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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