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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速报警!吉林监狱一罪犯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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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9 16:55: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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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监狱发布悬赏通告,全文如下:

2021年10月18日18时许,吉林监狱罪犯朱贤健利用收工时间,通过攀爬AB门雨棚翻至监墙,强行脱逃,目前下落不明。

朱贤健,男,1982年10月13日出生,身高160cm,主要特征:单眼皮,瓜子脸,小眼睛,逃跑时身穿监狱劳动服,内穿深色线衣线裤。注:该人无户口信息。请广大群众注意发现并积极举报,凡是提供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十万元;凡是提供线索直接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十五万元;凡是知情不报、窝藏、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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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警官 18629966480
张警官 18629966232

                                                   吉林省吉林监狱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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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查阅到被告人朱贤健犯偷越国境、抢劫、盗窃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此外,朱贤健还曾两次获得减刑。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4年4月,朱贤健因犯偷越国境罪、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驱逐出境。

2017年,吉林省吉林监狱提出减刑建议书。建议书指出,该犯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监纪,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确有悔改表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朱贤健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将罪犯朱贤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吉林省吉林监狱再次提出减刑建议书,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朱贤健在服刑期间,获得表扬5次,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以上事实有执行机关提供的相关书证予以证明,经查属实,裁定对罪犯朱贤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吉林市公安局微信公号、环球时报、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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